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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报社特邀记者赵洪恩 张金强
近日,看了一篇甚嚣尘上的文章,说陕北地区假记者横行,一些单位、企业不得已用钱摆平,如不摆平,假记者身后的真记者就会上门、就会曝光、就会找麻烦。呼吁给予严厉打击。
这篇文章看起来上档次、无懈可击,但细细品味一番,咀嚼咀嚼却是哈哈了。
首先,给记者这个词做个解释。
记者,就是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的人。同时,国家前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解释:记者,包括取得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和新闻单位里从事采编的工作人员以及由新闻单位聘用的从事新闻釆编的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在国家认可的合法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的人,就是记者,决不是假记者。
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企业非要把持新闻单位颁发工作证的新闻从业人员说成是假记者呢?细细捋一捋,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自己经常犯错、时常违法违纪,害怕记者、新闻工作者曝光,打了自己的饭碗、丢了官帽,甚至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而琅珰入监。全国新闻从业人员几百万,而持记者证的只有近三十万,不足十分钟之一。仅靠持证记者,显然顾不过来。二是个别企业屡屡发生事故,甚至屡屡违法、违规操作,害怕曝光,更害怕记者。怕曝光后被处罚,更害怕被曝光后受到相关司法部门的追究、追究后而入刑。
有一句老话说的是“打铁还要自身硬”。如果你办事不是违规违纪违法的,你连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都不怕,怕他一个手中只有一支笔而无执法权的记者干什么?
说到假记者,有没有?肯定有,且不在少数。比如现在已经为国家认可且大行天下的自媒体,他们一无记者证,二无背后的新闻单位,三无任何单位颁发的能够证明自己从事什么工作的本本。他们都是假记者。
还有,比如老百姓自己注册一个微信、微博、博客、公众号,发表一些文章曝光个别单位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他们也不是记者,都是假记者。
这些人要不要打击,要不要抓起来?
恐怕抓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都有监督的权利。
你抓,就是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叫板、唱反调,那么,你就是危险人物,就有反党、反社会的嫌疑!
如果自身不硬,不要说真记者、假记者,一个老百姓的一篇微博、微信,都会让你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于天下、无处可逃。所以,在今日自媒体盛行的时代,再不要说 什么真记者、假记者了。你一再、再三强调真记者、假记者的问题,说明你有问题、有大问题,害怕曝光,害怕被曝光后政府司法部门抓你、审你、判你。也因此,你花钱是在买自己违法犯罪的平安。同时叮嘱:无论真假记者或自媒体,抓住了就曝光,让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无处可逃!
只要你象焦裕禄等同志一样,不贪不私、不违规违纪违法,怕什么,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源;百姓身边无小事